全面提升交通安全 雲警跨單位研商劃設路口標線

雲林以農立縣,鄉村產業道路眾多,用路人多為年長者、農民、機車代步者等族群,近3年來全縣無號誌路口交通事故分別為108年517件、109年537件、110年7月底止237件。縣長張麗善為改善路口交通安全設施,指示推動「路口停讓」觀念,加強改善路口交通安全環境,期望能協助用路人建立穿越路口正確「停、讓」觀念,使車輛、行人順暢通過路口,確保其生命及財產安全。

雲林縣警察局為落實無號誌路口交通事故防制作為,特召開「本縣轄內非號誌路口事故防制改善」會議,邀集縣府工務處、公路總局斗南工務段、水上工務段及20鄉鎮市公所等單位共商解決方案。

局長朱宗泰指出,為有效推動本縣「無號誌路口」「停、讓」觀念,減少路口交通事故,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會中決議擇定斗六市、斗南鎮及虎尾鎮等3鄉鎮,列為初期改善示範區域,由轄區分局提供易肇事無號誌路口共30處,邀集相關單位辦理會勘,再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58條、59條設置「停」、「讓」標誌、標線等交通安全設施,以有效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及秩序。

朱局長也表示,在世界先進國家中,尊重與禮讓是一種美德及習慣,本縣藉由辦理「速度管理、路口停讓」等交通工程改善措施,期能推行駕駛人「行車有禮,禮讓行人」及行經無號誌路口均需「停、讓」的好觀念,以確保用路人交通安全。

雲林縣警局召開「非號誌路口事故防制改善」會議,邀集縣府工務處、公路總局及20鄉鎮市公所等單位共商解決方案。

雲林縣警局召開「非號誌路口事故防制改善」會議,邀集縣府工務處、公路總局及20鄉鎮市公所等單位共商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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