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高入侵風險外來種約8478種動物列管制輸入 6月生效

具高入侵風險外來種約八千四百七十八種動物管制輸入,關務署呼籲,未經同意進口管制輸入外來種,分別違反貿易法及野生動物保育法,依貿易法規定可處警告、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或停止進口人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輸入貨品;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可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為維護本土生態環境,請進口人遵守相關規定,以免違法受罰。(圖,關務署提供)

為防範外來入侵種生物影響本土生態環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自源頭加強外來生物輸入管理,因此請經濟部公告修正「限制輸入貨品表」,將總計約八千四百七十八種動物歸列於五十三項貨品分類號列並列為管制輸入貨品,自一一一年六月一日生效。

關務署指出,本次公告管制輸入之動物包含浣熊、綠鬣蜥、海蟾蜍等八千四百七十八種動物,詳細名單公告於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經貿資訊網之訊息公告。前述管制輸入動物,在未管制輸入前,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須於輸入前取得農委會同意文件,在管制輸入後,除前述同意文件,亦須依貿易法規定,取得貿易局同意文件,方得進口。

關務署表示,為配合本次管制措施,海關將加強查驗活體動物,對動物物種有疑義之案件,將送權威機構鑑定,請進口人於進口報單貨名欄詳實申報動物之生物學名,以加速審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