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攜電子煙入境觸法 嘉縣查獲14件裁罰70萬
菸害防制法今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全面禁止電子煙及加熱菸攜帶入境,嘉義縣至今已查獲14件違法攜帶約500條違法菸品入境,總計裁罰70萬元,衛生局呼籲民眾莫心存僥倖,無論代購或自用都有罰則,請認清法規以免觸法,荷包大失血。
衛生局長趙紋華表示,各海關對進口郵包、快遞貨物嚴格執行檢查,並對入境旅客隨身行李加強攔查,若冒險攜帶入境被海關查獲,物品除被沒收銷毀,還會被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及第26條2項規定,裁處5萬元罰鍰。
趙紋華說,年底是旅遊旺季,民眾出國旅遊應注意菸害防制法規定,勿因自用、幫親朋好友代購或跑單幫而攜帶電子煙入境,以免違法受罰。如有戒菸需求,應尋求專業醫療協助,嘉義縣74家戒菸合約醫事機構(醫院、診所及藥局)提供戒菸服務,透過專業協助可成功戒菸,找回自己與家人的健康,也可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或洽詢嘉義縣衛生局及各鄉鎮市衛生所,歡迎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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