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防制性暴力 三讀

為強化打擊網路性暴力犯罪,完善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立法院昨(七)日三讀通過刑法增訂第廿八章之一「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及「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建構性暴力防護網絡,全面保障弱勢群體!

法務部表示,此次完成三讀之「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計修正四十一條、刪除七條、新增六十三條,修正後全文計七章、一○三條。修法重點,包括:一、提升層級由行政院督導整體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之成效。二、明確跨部會權責與建構服務網絡。三、強化以家庭為中心之個案服務,以生態系統的觀點,提供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更全方面之協助。四、補充重傷被害人之長照需求,減輕家屬照顧負擔。五、增訂「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專章,強化人身安全保護,並納入「數位/網路性暴力犯罪」之被害人類型。六、規範修復式司法之基本原則。七、根本性修改補償金規定及定位,加速審議效率並減少二度傷害。八、通盤調整保護機構組織相關規定,朝向專業化發展並納入民間色彩,提升整體服務品質。

法務部表示,此次能夠順利三讀通過前揭二法,感謝立法院朝野黨團之共同努力與全力支持,及在行政院帶領下,法務部與司法院及相關機關之通力合作與齊心協力,以及長期以來關注性別暴力及被害人權益保障議題的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戮力完備我國相關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