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把洗衣膠囊吃下肚 標示不合格超過5成

記者 劉偉瑩 報導

五顏六色的洗衣膠囊,像極了好吃的糖果,造成幼兒、年長者誤食中毒事件。行政院消保處檢視32件市售洗衣膠囊警語標示,結果有17件標示不符規定,不合格率超過5成。消保處憂心,未標示製造商等資訊的產品,可能來自地下工廠,恐危害人體健康,呼籲消費者購買時注意商品標示及注意事項。

美國每年發生數千起民眾誤吞洗衣膠囊的中毒案件,更有失智者誤食致死的案例。台灣去(2020)年也曾發生長輩誤認為果凍而食用,今(2021)年1月中又有7個月大女嬰誤食送醫。消保處購買32件洗衣膠囊,會同經濟部共同檢視相關警語標示,結果發現有17件不符規定,例如未標示製造商、進口商、製造日期、保存方式,或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標示不夠完整等。

在不合格產品中,以「OMO洗衣膠囊」違規情形最為嚴重,共有4項資訊未按照規定標示,包括未標製造商資訊、未標示製造日期、未以中文標示主要成分、未標示保存方式及注意事項。該產品製造地為中國大陸。

其次,Lenor三合一洗衣膠囊、Method美則4倍濃縮香水洗衣膠囊(海藍鼠尾草)、Nellie’s洗衣膠囊等,各有3項資訊未標示。Lenor未以中文標示成分和製造商等資訊,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較原產地標示簡略。Nellie’s產地的中英文標示不一致,英文標示為加拿大,但中文標示為美國。Method未標示製造日期,保存方式與注意事項較原產地標示簡略等。

針對標示不符規定的業者,經濟部商業司將去函不合格廠商所在的縣市政府,要求業者限期1個月內改善,否則可依該法處20,000到20萬元罰鍰,若不改善可連續處罰。

消保處提醒,洗衣膠囊裡的洗劑可能對人體產生危害,用潮濕的手拿取、放入嘴巴都會使外膜溶解破裂,如果保存不當,可能導致嬰幼兒誤食而中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洗衣膠囊時,應優先選購有完整中文標示、警語或注意事項明顯易懂、包裝方式孩童不易開啟的產品。

洗衣膠囊也應存放在孩童或失智者無法取得之處,如果放置於低櫃最好上鎖或採取其他有效措施。開封後的洗衣膠囊務必放在原始包裝中,以免孩童或視力不佳的長者與果凍或糖果混淆,造成誤食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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