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看戲了 體育署要硬起來

今年1月底中職會長吳志揚(左)與棒協理事長辜仲諒(右)在體育署長高俊雄的見證下簽訂合作協議書,未料明年6搶1奧運最終資格賽又有主導權談不攏的問題。(本報資料照片)

中國時報【李弘斌╱新聞透視】 中華棒協與中職聯盟為了明年「6搶1最終奧運資格賽」的主導權再度摃上,其實根據今年1月底雙方簽訂的「合作協議書」,明年起由職業選手為主體的一級棒球國際賽,就是由中職主辦。主管機關體育署不能只以「見證單位」自居,應該「硬起來」要求雙方遵守協議,畢竟備戰時間已經不多了。 針對明春的6搶1最終資格賽,棒協2日聲明表示,中華隊的選、訓、賽等事宜將繼續委由中職負責,但「賽事舉辦」部分,由於中職股東結構改變,由4隊增為5隊,Lamigo球團也轉賣給日本樂天企業,期待三方協議書做修改調整;跳腳的中職則說不必「多此一舉」,照協議走即可。 棒協異議 畫錯重點 說穿了,中職與棒協每次爭執,核心議題就是誰負責賽事舉辦,也就是賣票「賺錢」。而中職從4隊變成5隊,為何成為棒協要求修改協議的主張?因為在今年12強預賽由棒協主辦,票房收益原本協議給中職球團各新台幣200萬,後來加碼到300萬,最終分紅共1200萬,多了味全龍怎麼喬?棒協有意見。 然而棒協的異議不能成立,就像房東不能以房客多生了一個小孩,做為修改租屋合約的理由。而且在「賽事舉辦」仍由棒協負責的情況下,才有票房收益如何分給中職球團的問題。若「賽事舉辦」確定交由中職負責,幾隊分配那是中職自家的事,要討論的反而是「給棒協多少分紅」才合理。 把握時間 趕快備戰 中職昨天也公布年初與棒協簽的合作協議書,寫明除今年12強賽事由棒協主辦,未來一級國際賽事,例如世界棒球經典賽、12強、奧運會及該賽事資格賽等由職業選手為主體的相關國際賽,這些賽事的規畫、賽事主辦、國家隊組織、訓練與參賽事宜皆由中職聯盟主辦。白紙黑字相當清楚。 針對棒協片面推翻合作協議的舉動,體育署長高俊雄昨天召開記者會時,竟說體育署在三方協議書中僅是見證單位,對相關爭議不方便表示意見,不免有自廢武功之嫌。既然協議書由體育署見證,主管機關當然不能只做「和事佬」,更該針對條文扮演「仲裁者」,讓雙方按照協議辦事,前進東奧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