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竹開發案缺運動場 台中市府允研議

台中市烏日區前竹區段徵收開發案陸續開工,地方反映缺乏青少年運動休閒場地,台中市議員吳瓊華邀等單位7日進行現場會勘,爭取在公17和兒25預定地設置籃球場等青少年運動場地。市府表示,會重視地方需求,將彙整民意進行研議。

前竹區段徵收計畫區域位於烏日區前竹里,總面積110.71公頃,於都市計畫中規畫住宅區55.22公頃,商業區7.69公頃,道路、園道及公園等公共設施40.6公頃,去年7月起陸續開工。吳瓊華接獲前竹里里長林東潭及前竹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廖崑登等陳情,召集市府運動局、建設局及地政局等在前竹社區活動中心廣場舉行協調會。

吳瓊華表示,開發案公共設施不僅前竹里居民使用,未來包含九德、烏日地區和鄰近南屯區樹義里將形成生活圈,使用率很高,地方希望能納入青少年運動場地及籃球場等設施,並與整體工程一併完成。

林東潭表示,前竹里因區段徵收案限制,50年來都沒有任何運動休閒廣場,唯一的兒童遊樂器材已拆除。前竹區段徵收開發案占地110公頃,未來可能湧進數萬人口,開發案內公園、親子共融、休閒等設施均具備,唯獨缺青少年喜愛的運動球場設施,地方期待能納入運動休閒場地。

地方人士與相關單位討論後,認為在台中天后宮旁的兒25和活動中心、學校附近公17預定地等地點保留籃球場規畫較適當,再由用地需求機關進行球場的施作。陳情民眾建議地政局及建設局研議配合開發期程,編列預算同步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