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貪污法官李春地 今早報到發監

前高院法官李春地因涉及貪污,被最高法院判刑定讞,今天上午11點他提早到台北地檢署報到,隨後坐上囚車開往台北監獄發監執行。

李春地被控收受「前苗栗縣長何智輝」賄賂,才將何智輝從有罪改判無罪,最後他被特偵組以貪污罪起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李春地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六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