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性執法與柔性宣導並重 臺西警積極杜絕酒後駕車

【記者方笙楠雲林報導】酒駕新制在過年前已公布實施:酒駕未肇事者刑責由2年提高為3年,增訂得併科罰金30萬;10年內2度酒駕累犯,除吊銷駕駛執照外,主管機關得公布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可見酒後駕車之危害深已令社會大眾痛恨至極。

為此,為貫徹對於酒後駕車零容忍的執法決心,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以剛柔並濟-執法與宣導並重之理念防制酒後駕車,特規劃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高強度取締酒後駕車及重大交通違規,有效防制酒後駕車及交通事故,除此之外,更強化宣導作為,前往飲宴餐廳等易飲酒處所,針對店家與顧客發放酒後代駕卡,告知業者如發現顧客有飲酒時,應主動協助代叫計程車或代客駕車,絕不可任其酒後駕車。藉由與店家面對面的宣導,期能運用第三方警政有效遏止酒後駕車。

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長黃念生表示,總統府已在1月28日公布施行酒駕新制,對於酒後駕車的處罰日益加重。呼籲民眾於飲酒後切勿駕車,應落實指定駕駛制度或使用代客駕駛服務。雲林分局亦會不定時、不定點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工作,以根絕酒後駕車,保障用路人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