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部安穩僱用計畫2.0 創雙贏

疫情衝擊就業市場,勞動部今年再推「安穩僱用計畫二‧○」,擴大鼓勵雇主僱用失業勞工,凡雇主聘僱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所推介的失業勞工,雇主不但可以獲得僱用獎助,受僱勞工同樣也可獲得就業獎勵津貼,藉以擴大就業市場供需能量,創造勞雇雙贏。

雇主只要接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而僱用失業者,提供全時工作、僱用滿四個月,最高可領取三萬元僱用獎助金,如果雇主僱用部分工時勞工也可獲得僱用獎助,四個月為一萬五千元;除了雇主之外,今年也新增勞工就業獎勵措施,勞工於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立就業獎勵推介卡之日時,未參加就業保險或勞工保險,並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媒合找到工作,全職工作者工作滿四個月可獲得二萬元就業獎勵津貼、部分工時者則可獲得一萬元就業獎勵津貼。

高屏澎東分署表示,參加「安穩僱用計畫二.○」的雇主需為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且至台灣就業通網站申請參加該計畫並辦理求才,在今年九月三十日(含)前,僱用領有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立就業獎勵推介卡的失業勞工,只要連續僱用滿三十天以上,不實施減班休息或大量解僱,就能獲得僱用獎助。

分署長程泰運提醒,線上申請更方便,雇主、勞工可以先至台灣就業通通網站登記參與計畫並辦理求才、求職登記,有相關疑問也可至勞動部疫情紓困專區網站查詢或電洽各就業中心(屏東○八-七五五九九五五、潮州○八-七八八二二一四、台東○八九-三五七一二六、澎湖○六-九二七一二○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