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公必看!房租收入不申報 小心「連補帶罰」

作者 : 潔西卡.周

【案例】

老王平常有薪資收入,他估計今年要申報的綜所稅稅率約為12%,老王也買了5間小套房出租給學生及單身的上班族,算一算每月租金收入約3萬,一年約36萬,另有預收押金10萬元。5月報稅季到了,老王聽說租金所得沒有申報被國稅局查到要「連補帶罰」,可是36萬的收入全額併入綜合所得申報又要多繳很多稅,究竟要怎麼報稅最省稅?如果老王想賭賭看不要申報租金收入又有何風險?

【解答】

如何省稅

房租收入在所得稅法中歸類為「租賃所得」,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中有很明確針對租賃所得的項目定義,例如房屋出租所得、房屋出租時取得的押金需用中華郵政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來計算收入

實際上租金收入並不等於報稅時要申報的租賃所得,報稅時可以採用「列舉扣除」必要的費用例如折舊、修繕費、地價稅、房屋稅、貸款利息、保險費等。但這是最省稅的方式嗎 ? 其實從「一百十一年度財產租賃必要損耗及費用標準」可知,房租收入可以扣除必要損耗及費用減除43%,因此包租公們若列舉扣除的必要費用總金額低於財政部公布的43%租賃所得可扣抵費用率,就可以考慮用租金收入的57%要申報綜所稅唷!

以老王的案例來看,如果老王誠實報稅,採用部頒標準的43%必要費用率計算,租賃所得為36萬的百分之五十七,也就是205,200元要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另外老王的押金收入10萬元須以111年中華郵政的1年期定期儲金年利率固定利率0.78%來計算所得780元。計算下來老王111年租金所得總額為205,645 元 {(租金收入3萬*12個月+10萬*0.78%)*57%}。

不申報會怎樣

如果老王漏報租賃所得,國稅局可將依裁罰倍數參考表裁處漏稅額0.5倍罰鍰,若以裁罰0.5倍為例,再加上本稅,合計即為1.5倍。假設老王綜所稅率為12%,在不考慮免稅額、扣除額與累進差額前提下,老王的應納綜所稅為24,677元(租金所得205,645*12%),若漏申報被查到則須補徵原本應納稅額24,677元,另處以罰鍰12,389元。

此外今年3月財政部賦稅署表示,近日財政部針對囤房大戶進行查緝,以防止房東逃漏稅情形,目前執行中的專案是查核持有「5戶」非自住的租金所得,文中的老王非常有可能成為囤房稅專案的查稅目標之一。雖然2022全年只查了2成約1,720件,但補稅加罰達8,018萬元。目前還有超過5,000件待查核,意味著補稅金額可能還會增加,建議包租公們誠實申報,主動補報補繳以免連補帶罰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