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啟動9大紓困措施

台北市長柯文哲昨(二十七)日防疫記者會宣布啟動紓困措施,再度推出九大紓困措施,幫助企業持續營運與勞工穩定就業。北市財政局昨日表示,這次紓困追溯自五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實施三個月,未來視疫情狀況滾動檢討,詳情請上財政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措施主題專區」。

九大紓困措施當中,第一,延稅,房屋稅、地價稅、娛樂稅、牌照稅及印花稅納稅義務人受中央紓困、補貼、補償及振興者、營業額減少百分之十五者及房東降租達百分之十五者,可向北市稅捐處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最長可延十二個月或分三十六期,適用期間延長至一一二年六月。

北市財政局指出,第二,降稅,房屋稅方面,受疫情影響自主停業或縮減營業面積者,稅率由營業用百分之三調降為非住家非營業用百分之二。娛樂稅方面,娛樂稅徵收率減半課徵原適用期間至六月,等提案修訂相關條例,將延至一一二年六月。

北市財政局指出,第三,減租,就承租北市市有不動產作營業使用者(含已開始營運促參及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於實施期間減租百分之五十;但他級政府機關及所屬事業機構、金融機構、公用事業機構,以及廣播電視、電信事業機構等以依契約轉租作營業使用者為限。

另北市出租國民住宅、社會住宅、市有出租住宅承租人及北市地上權國民住宅、住宅坐落市有地且與北市府訂有租約者,實施期間減租百分之二十。第四,免租,停止營業市有不動產承租人、促參民間機構及地上權人,按照停業日數及範圍,免收停業期間租金。

第五,延租,承租市有不動產作營業使用者、已開始營運促參案民間機構及地上權人,除了享有減租之外,營業額衰退達百分之十五者或受中央紓困特別條例相關紓困措施者,得向房地管理機關申請延後繳納實施期間租金,最長延後繳納六個月。市有不動產作住宅使用承租人且受中央各部會核准紓困補助者也能申請延後繳納租金。

第六,優息,北市動產質借處針對因疫情受中央各部會核准紓困補助、確診或居家隔離(檢疫)質借者,可申請實施期間質借月利率減收百分之○‧一八。第七,補貼,包括防疫住宿補助、專門收住居家隔離者防疫旅館補助、衛福部隔離檢疫防疫補償金、市區汽車客運業紓困補助、復康巴士營運紓困補助、補償團膳業者已備食材損失及停課人事費用、補貼私立幼兒園退還家長餐點費紓困金。

第八,企業融資,北市產業發展局針對中小企業,提供簡易貸措施,共有八十萬元融資額度,申辦簡易、加速審核、三個月本金寬限等優惠。另針對尚未清償且確有營運困難原核貸戶,特別提供貸款本金或利息遞延繳付至少六個月。

第九,勞工紓困,包括安心關懷上工計畫、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企業與勞工)、安心就業計畫、青年職涯儲值護照試辦計畫、安穩僱用計畫(雇主與勞工)、安心即時上工計畫、失業給付線上即時辦、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