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藝20年自償率50% 挨轟「媽寶」

台北市政府斥資67億打造的台北表演藝術中心,但20年自償率50%,遭議員批評是「媽寶」。(本報資料照片)
台北市政府斥資67億打造的台北表演藝術中心,但20年自償率50%,遭議員批評是「媽寶」。(本報資料照片)

台北市政府斥資67億打造、號稱國際級的台北表演藝術中心,訂定「北藝財產管理使用收益辦法」送入議會審議。議員質疑,未來每年市府補助北藝3億元,並非自負盈虧,預估20年自償率是50%,炮轟北藝養到20歲還不能自立,根本是「媽寶」。市府回應,剛開始北藝營運營收不夠要靠補貼,但往後會追求平衡。

北藝今年8月開幕,自3月試營運期間陸續爆出座椅破損、動線不佳、球劇場外牆漏水等問題,如今北藝自負盈虧問題也浮上檯面。北市文化局、法務局、財政局等官員昨赴議會法規會報告,審議北藝市有財產管理辦法,議員楊靜宇質疑,市府送預算要補助北藝5.3億,但將來營運多久,北藝才可以自給自足?

文化局副局長陳譽馨解釋,北藝為20年自償率50%,且北藝是採行政法人組織運作,與市有財產管理辦法不同,市有財產是繳庫,北藝不受此限制。

議員王浩則質疑,北藝與台北流行音樂中心一樣,收入賺到自已口袋,賠了卻不自負盈虧,如今看來要養北藝20年還不能自立,根本就是「媽寶」。

議員秦慧珠說,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來議會專案報告,指市府未來每年貼3億元給北藝,但北藝收入都放口袋,帳要怎麼算?

法務局長袁秀慧強調,行政法人有其行政目的,像北流是鼓勵流行音樂、北藝是表演藝術,並不用適用一般市府局處的概念,剛開始營運營收不夠要靠補貼,但往後會追求平衡,營收不是只放口袋,市府仍可監督。

陳譽馨補充,根據行政法人相關自治條例,將成立績效評鑑委員會,補助的支用也有規範,若涉及《政府採購法》也要依規定辦法,市府也會監督。

陳譽馨強調,目前市府補助費1年5億,主要是開辦初期需要政府投注較多資源,但北藝也應負起包括人才、產業扶植等責任,有其公共任務,未來補助款會逐年下降至每年約3億元,且相較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自償率20年並不長。

市議會法規會經過討論後最後仍准予核備,並建議針對辦理必要保險和附著物部分修正,2周內函復議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