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國教 教師工會籲私校公共化

十二年國教一百零三年上路,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指出,屆時高中職學費完全補助後,公私校定位合流,教育部應該修正私校法,增列公益董事占董事名額三分之一,確實監督私立高中職董事會結構運作,達到私校教育真正公共化。 (陳映竹報導)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表示,私立高中職由董事會當家,但十二年國教實施後,政府完全補助學費,公私學校定位合流,私立高中職仍以原有董事會當家的正當性已不存在。因此一定要修正私校法,增列關於公益董事(由主管機關指派)佔董事名額三分之一,唯有如此,當國家教育資源挹注私校達一定比例時,主管機關才可確實監督私校的運作。

目前有部分私校從國中部招生,就違反常態編班,甚至用考試入學,競爭激烈,違反教育正常化。全教總要求,十二年國教實施後,學校拿納稅人錢補助,就要依國定課綱規定安排課程授課。

此外,公私立高中職的均優質化和免試入學名額的提供,是十二年國教順利推動關鍵,全教總主張,如果私校要接受政府十二年國教的學費補助,享受等同公立學校的經費挹注,理當致力配合提高免試入學名額比例至到七成五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