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防制校園霸凌實務研討會 扎根友善校園

教育部學務特教司陳科長說明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正後相關規定。(圖:教育部提供)
教育部學務特教司陳科長說明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正後相關規定。(圖:教育部提供)

教育部學務特教司陳科長說明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正後相關規定。(圖:教育部提供)

教育部於二十五日在國立中山大學辦理「防制校園霸凌實務研討會」,介紹現行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校園霸凌防制與社會情緒學習及支持團體法運用等相關課題,期盼藉由此次研習能夠提升教育人員對校園重大偏差行為及霸凌個案的處理能力,進而有效落實校園霸凌防制。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於今(一0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修正發布,修正校園霸凌定義與善用修復式正義等策略;將教師霸凌概念放到定義裡,行為人納入校長及教職員工,並增訂其霸凌行為規範,以實現學生不受任何形式的霸凌。由於網路運用日益普遍,連帶產生網路霸凌問題,因此也將電子通訊、網際網路等列入準則修正霸凌定義的行為態樣。

教育部為使各級學校具備多元有效輔導學生的輔導策略及方法,除了目前推動修復式正義策略外,另於今年起也推動以教師為主並可在班級內實施的「支持團體法」處理校園衝突事件,強調學生同儕的旁觀者介入及問題解決策略,期能有效降低校園霸凌,增進各級學校教育人員對於校園偏差行為的處遇知能,提供學校防制校園霸凌有效因應措施策略。

校園霸凌事件對學生、教育人員及家長均有影響,教育部重視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預防、應處與危機處理應變的能量,並辦理防制校園霸凌校長研習會、實務研討會、工作坊及調查人員知能培訓等相關研習,作為防制霸凌的促進策略,共同營造溫馨友善的校園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