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申報 中市加強稽查

危險物品如達法定管制量以上,應網路申報並依規投保。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即日起至4月底,聯合消防局、環境保護局及都市發展局,稽查危險物品達管制量30倍以上工廠;避免高風險工廠疏於管理導致潛在災害可能,尚未符合者也已輔導要求限期完成,以維公眾安全。

經發局長張峯源說,依據「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製造、加工或使用氧化性固體、易燃固體、發火性液體、發火性固體及禁水性物質、易燃液體、自反應物質及有機過氧化物、氧化性液體等,危險物品達法定管制量以上的工廠應辦理網路申報。

「公共安全防範未然!」張峯源表示,工廠內置放危險物品超過管制量,每半年須上網申報危險物品用量,由經發局接續審核輔導業者務必符合投保等相關規定;申報期結束後,市府會實地稽查訪廠,截至目前多數業者均已依規完成,尚未完全符合者也已輔導限期完成。

經發局表示,稽查對象如某玻璃業者,因高溫熔解製程,需使用柴油、重油加溫完成熔融處理,廠地內置放露天大型儲槽;另某農藥化工廠因製造加工使用多項較具危險性易燃固、液體等物品,於廠房內製程區、倉庫以桶裝方式存放多項危險物品。

經發局強調,為落實危物、勞安、公安、建管及環安等規定,聯合稽查時相關局處各依轄管法規實地檢查輔導業者符合規定;為強化行政機關橫向聯繫,工廠業者另需上傳危險物品放置位置,及機器設備廠區配置圖到工商系統等,預防及降低重大工安事故的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