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生養措施上路 擴大多項補助

記者蕭佳宜/臺北報導

行政院推動「建構安心懷孕友善生養環境」計畫,今日起,增加不孕症試管嬰兒及產檢項目、次數之經費補助,聘雇人員有薪產檢假,放寬育嬰留職停薪每次申請不低於30日,以及津貼提高為8成等多元措施。有關「1個小孩雙親,均可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及申領津貼」部分,將於修法後,由行政院另定施行日期。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提高至8成薪

國防部提醒官兵,7月1日實施的內容,包括增加不孕症試管嬰兒及產檢項目、次數之經費補助,產檢補助次數由10次提高至14次,相關補助經費直接由醫院門診辦理;聘雇人員有薪產檢假,由原5日增加為7日;以及育嬰留職停薪修正為每次申請不低於30日,以2次為限;以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自現行每月本俸60%,提高至80%。

國防部表示,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由現行6成薪提高至8成薪,外加2成薪由中央全額負擔,軍公教人員一體適用。今日起,依《軍人保險條例》第16條之1及「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等規定,請領育嬰留停津貼有案之被保險人,由保險承保機關(構)按其育嬰留停津貼所依據之平均月保險(薪)額20%,計算加發金額,併同育嬰留停津貼同時發給。另被保險人請領育嬰留停津貼,如於今年6月30日前請領,並跨越7月1日者,自今日以後之日數,得依前開計算方式,按比例發給。

此外,育嬰留職停薪,1個小孩雙親均可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雙親均可同時申請等措施,將於修法後,由行政院另定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