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坤輿訴訟案 苗縣府敗訴

反坤輿掩埋場自救會於一一○年六月向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案,指坤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造橋鄉申請設置乙級廢棄物處理機構,因苗栗縣政府核准之行政處分有瑕疵,昨(二十一)日宣判,判決被告應做成命參加人坤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停止在苗栗縣造橋鄉龍昇段587、588-1、846、849、851、852、853、854、856、857、814、814-1、815、816、841等地號土地實施乙級廢棄物處理機構開發行為之行政處分,苗栗縣政府將立即函文坤輿公司中止試運轉許可,後續再依判決理由及相關法規處置。

【記者江乾松/苗栗報導】苗栗縣造橋鄉坤輿廢棄物掩埋場業者昨(二十一)日凌晨出動多輛怪手大動作進場,自救會成員奮力抵抗,爆發激烈流血衝突,至於有關自救會控告縣府停止坤輿開發案,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縣府敗訴,環保局已函文坤輿公司中止試運轉許可。

昨日凌晨三點多,坤輿業者出動多輛怪手準備進場全量試運轉,與聚集在門外的自救會成員發生流血衝突,被辣椒水襲擊、手腳掛彩,連同二名警察在內,八名人員受傷。

依判決結果,環保局立即中止試運轉許可,至於現場載運廢棄物與環保局規定不符的車輛,也將開罰。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秘書蔡政勳表示:針對此案判決結果,苗栗縣政府仍可上訴,但自救會表示,仍與民眾堅守到底,誓死捍衛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