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長邱莉莉罵警察「三字經」 法官判拘役30日

台南市議長邱莉莉辱罵警察「三字經」,法官判拘役30日。資料照片
台南市議長邱莉莉辱罵警察「三字經」,法官判拘役30日。資料照片

(記者辛啓松/台南報導)台南市議長邱莉莉去年12月初競選議長期間,不滿遭人在網路上惡意攻訐,在市警二分局中正派出所提告時,辱罵分局長朱信憲、時任偵查隊長林逸新「你們都沒路用」、「你娘」等語,過程多次拍桌且摔手機,遭另名市議員蔡淑惠爆料,檢方介入偵辦。邱事後委任律師坦認犯行,台南地院法官認她犯侮辱公務員罪處拘役30日。

邱莉莉表示,尊重司法判決,也正視自己的錯誤,因此不會上訴,而且在事後已經向員警同仁一一誠摯道歉。

台南地院指出,邱莉莉對依法執行公務的朱、林兩人表示「你們都沒路用」、「你娘」等言語,依一般社會通念均屬侮辱、貶抑用詞,對於2人人格、工作能力的攻擊,超出客觀、理性批評的範圍。大聲拍桌、摔擲手機於派出所內茶几上等行為,更屬於非理性且具有侮辱、輕蔑的舉動。

邱莉莉讓2人感到難堪與屈辱,而貶損其人格尊嚴,並動搖人民對國家公權力行使的可靠性與可信性,認邱莉莉言行已逾越言論自由保障範圍,涉犯侮辱公務員罪處。

判決指出,邱莉莉當選第4屆議員後,有意角逐議長期間,受到他人在網際網路上惡意攻訐,而妨害其名譽,去年12月7日到轄區中正派出所,欲提起告訴。邱進入中正派出所後,與局長方仰寧通話,方以電話指示第二分局長朱信憲前往協助,因朱與隊長林逸新正督導擴大臨檢,隨後2人一同前往派出所。

不料,邱莉莉見朱、林抵達中正派出所後,明知2人為依法執行職務公務員,仍對2人咆哮「你這次死啦」、「你們都沒路用」、「你保護我甚麼?你保護罪人啦!」「幹你娘」、「你們都內神通外鬼」、「你這個分局長還內神通外鬼」、「你娘」等語。

辱罵過程中屢次對所內茶几拍桌及對茶几摔擲手機等,當場侮辱執行職務的朱、林兩人。邱莉莉到中正派出所咆哮的消息傳出後,在台南市議會也掀波瀾,為是否公布監視錄帶影吵翻天,國民黨議員蔡淑惠要求警方依法把證據提交檢方偵辦。

邱莉莉於偵查中部分供述外,並委請律師具狀坦認犯行。與朱、林於偵訊中的證述大致相符,並有案發當時中正派出所內監視器錄影畫面光碟及檢察官勘驗錄影畫面譯文等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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