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正副議長涉賄 民進黨廉政會決議:若被羈押就停權3年

民進黨廉政會議11日召開,處理台南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收賄疑雲、及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爐碴等案。經歷3小時,廉政會主委邱駿彥會後受訪表示,如果檢調審判過程中,當事人被法院裁定羈押,將停權3年處分。

媒體問到,有沒有買票的關鍵認定在哪?邱駿彥指出,當事人有沒有做過這樣的行為,或是別人有代替他做這樣的行為,得到他的默許或認可,這都包括在賄選範圍裡面。

民進黨廉政會主委:2人自請停權,但廉政會不受影響

被約詢的民進黨正副議長邱莉莉與林志展2人並未受訪。邱駿彥指出,11日廉政委員會有請邱莉莉與林志展出席說明,2人也很完整地把選舉種種過程都詳細說明,雖然2人已經有自請停權的聲明,但廉政委員會依照《廉政條例》並不會受到影響跟拘束。

邱駿彥表示,廉政委員會11日晚決議,如果檢調審判過程中,被法院裁定羈押,就要停權3年處分。

民進黨廉政會議指出,因本案所引發爭議,造成社會重大囑目關注,且民進黨中常會及中評會亦正式公告,針對各縣市正副議長選舉,要求各議會民進黨團及民進黨議員務必遵守規範,不得支持有黑金背景的候選人,以彰顯民進黨對人民的承諾,並不負人民的鞭策及鼓勵,違者應受黨紀最嚴厲處分。

廉政會議說明,2位被調查人目前已向民進黨表達自請停止黨權,並坦蕩接受調查之聲明。廉政會依《廉政條例》之規定,並不因此停止調查。案情仍待司法調查,但已嚴重影響聲譽,廉政會決議未來司法調查審判過程中,若有證據顯示其涉入不法行為被裁定羈押時,將爰前例予以停權3年處分。若未來有比上述更嚴重之情節發生,廉政會仍將會依照《廉政條例》之規定,再進行調查與更嚴厲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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