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告NCC剝奪 「跟政府買地竟無償繳回」

台灣大對NCC提行政訴訟 ,若繳回頻譜應有補償措施。(圖:台灣大臉書)
台灣大對NCC提行政訴訟 ,若繳回頻譜應有補償措施。(圖:台灣大臉書)

國家通訊委員會(NCC)有條件通過兩大電信合併案,要求業者明年6月底前繳回,並轉讓超標頻寬。對此,台灣大哥大總經理林之晨今(29)日表示,已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訴訟,盼能保留頻譜,若仍需要繳回應有補償措施。

「台台併」、「遠亞併」2件電信合併案,目前都已進入公平會核審階段。台灣大哥大認為,NCC在附款規定,超標頻譜需限期無償自主繳回,「於法無據、窒礙難行」,決定對NCC提起行政訴訟。

林之晨補充,台灣之星重金得標的900MHz頻譜,卻遭處分要求自主繳回,等於剝奪得標者權益。「這就好像你跟政府買了一塊地,他卻叫你無償要繳回。」這種狀況很少,通常重金標得的資產,都會有一個補償的措施,希望能透過行政訴訟獲得對應的補償。

林之晨指出,合併案處分書內容提到,要求無償自主繳回頻譜,或是交移、轉移頻譜,不過交移或轉移需要看同業意願,非台灣大能單獨處理,董事會認為整體行政程序有爭議,因此在3月17日提出訴訟,雖然可能要3到5年才會有結果,但若最終無法保留頻譜,盼取回頻譜殘餘價值,約新台幣5到15億元。此外,期盼公平會可以加速審查合併案,期望合併基準日落在第三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