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人妻主管連劈2同事被綠光夫抓包 小王辯「討論機密公事」遭法官打臉

台積電1名人妻主管疑似連續偷吃2工程師,丈夫崩潰對「小王們」提告各求償200萬。(圖/翻攝Pixabay)
台積電1名人妻主管疑似連續偷吃2工程師,丈夫崩潰對「小王們」提告各求償200萬。(圖/翻攝Pixabay)

1名擔任台積電的人妻主管,接連被丈夫逮到疑似與2名工程師同事車震及過夜,丈夫提告且向2男各求償200萬元,但2男否認不倫人妻,其中遭控車震的工程師大明(化名)罪證不足判免賠;帶人妻到租處過夜的阿國(化名)則辯稱,2人在家裡討論公司機密專案,但遭法官打臉,認為既然是機密,更應在公司談,判阿國需賠償人夫15萬元。

判決書指出,該名綠雲罩頂的人夫去年3月某日晚間,看到工程師大明與其妻的車輛並排停放在世博公園停車場內,上前敲打車窗,發現妻子在大明車內,2人衣衫不整;人夫又在日後看到家裡有一張停車單,趁著妻子深夜未歸,前往該停車單上的地點查看,果然發現妻子的車輛,人夫查看公寓監視器畫面後,確認妻子在阿國住處過夜。妻子連續劈腿2同事,人夫崩潰,分別對「小王們」提告求償。

阿國辯稱,自己是製程工程師,人妻是製造部組長,2人公事上來往頻繁,當時由於公司專案遭遇瓶頸,加上該案極具機密性,不適宜在公共場合討論,才會下班後2人相約在他的租屋處「討論公事」。

法官審理後認為,人夫並未拍到大明與妻子車震、整理衣物,無法證明2人逾越正常男女之情;而阿國方面,人妻連續5天頻繁出入其租屋處共處一室,停留時間有時接近翌日凌晨,法官認為即使「討論公事」有一定機密程度,可於下班後留在公司討論,非必須到阿國的租屋處討論。

此外,勘驗錄音檔案發現,大明曾向人妻提及「一方面要安慰你,一方面又怕阿國懷疑我,我夾在中間真的是兩難」等語,可見人妻與阿國確有曖昧情愫,因而判決阿國需賠償15萬元,大明因事證不足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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