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配偶可共同收養子女 初審過關

圖為今年1月13日,三民間同志團體陪同已結婚的同志夫妻圍爸(左)喵爸(右),帶著他們的孩子肉肉(中),來到戶政事務所進行戶政登記。(本報資料照片)
圖為今年1月13日,三民間同志團體陪同已結婚的同志夫妻圍爸(左)喵爸(右),帶著他們的孩子肉肉(中),來到戶政事務所進行戶政登記。(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初審通過跨黨派立委提案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同婚專法)部分條文修正,同性配偶也能共同收養第三人子女,或由一方單獨收養他方養子女,相關規範準用民法收養之規定,條文文字將交由黨團協商。

立法院第九屆立委討論同婚法案可說驚濤駭浪,各政黨內部都有矛盾,也激起民間挺同與反同之爭,正反雙方紛紛號召上街頭抗爭,甚至訴諸2018年底的公投,最後於2019年一片爭議聲中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俗稱「同婚專法」。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於2019年5月通過,當時因為社會仍有爭議,因此未列同性配偶收養子女相關規定。本屆各黨團立委都提出修法,法務部昨日到立院備詢時,對此表達尊重。

提案人來自不同政黨,包括民進黨立委范雲、國民黨立委鄭麗文、時力以及民眾黨立院黨團。修法內容大同小異,主要是讓同性伴侶共同收養子女或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時,準用民法關於收養之規定。全案送交朝野協商,不過僅會就文字上酌為調整,修法方向不會改變。

法務部昨日在書面報告中提到,根據行政院性平處委託民調公司所做的民調結果,自2019年5月24日施行該法後,民眾對於同性戀相關議題的看法,有逐漸開放趨勢。同意「同性伴侶應享有合法結婚權利」的民眾,2018年度僅37.4%支持,2021年度卻達到60.4%之多。

而對於「同性配偶應有領養小孩的權利」的看法,2018年有53.8%的民眾同意,2021年則有67.2%民眾同意;「同性配偶一樣能把孩子教養好」說法的同意度,2018年度有56.2%的民眾同意,2021年度更有高達72.2%同意。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表示,當時反同團體覺得開放同婚後,同性戀就會增加,但以目前趨勢來看,並沒有增加,剛開放第一年2000多對登記,去年則是1800多對,統計至今也僅7757對,代表開放同婚也不會導致同性戀增加。目前社會對同婚的接受度也越來越高,應開始思考照顧他們下一代的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