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笑氣「工業用非醫療」 檢方沒輒

中國時報【唐嘉邦╱新北市報導】 吸食笑氣竟然不違法!板橋地檢署偵辦一件業者擅售笑氣,供民眾開轟趴吸食案,因業者及上游廠商咬定被查獲的笑氣屬於「工業用」而非「醫療用」,因此不受藥事法管理,檢方只能無奈予以不起訴處分。 俗稱笑氣的「N2O」氣體,分為「醫療用」與「工業用」,但兩者成分完全相同,醫療上可用於麻醉、鎮痛,工業上則用於食品加工、電子業,只有在出廠時分裝不同瓶裝加以區分。 桃園憲兵隊日前接獲檢舉,查獲有業者擅自出售瓶裝笑氣,甚至直接宅配到汽車旅館供人開轟趴使用,將五名業者依違反藥事法罪嫌移送偵辦。 檢方偵辦期間發函衛生署詢問擅售笑氣並供人吸食,可否依違反藥事法論處。衛生署函稱,「必須就其來源是否為醫療用」,也就是說,僅有擅自出售、吸食「醫療用」笑氣才會違法,若是「工業用」笑氣則不在管轄範圍內。 業者雖坦承販售笑氣供人吸食,但因聲稱查獲到的笑氣屬於工業用,上游業者也證稱,從該批笑氣的瓶裝塗裝,可辨識並非醫療用。 檢方表示,儘管業者坦承販賣笑氣供人吸食,但因無法舉證該批笑氣是否為醫療用途,因此並非藥事法中規定列管的「藥品」,也就無從認定是偽藥或禁藥,只能不予起訴。 承辦檢察官無奈地表示,目前法律上的規定只追究來源,讓偵查舉證非常困難,形成非常大的漏洞。因此,往後只要有吸食、販售笑氣被查獲,僅需堅稱是「工業用」,即難以用藥事法予以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