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林追加8成業務費 賴東位駁未自肥

員林市代會主席賴東位(左)出面駁斥,表示業務費可受公評,絕無自肥。(吳建輝攝)
員林市代會主席賴東位(左)出面駁斥,表示業務費可受公評,絕無自肥。(吳建輝攝)

彰化縣員林市代會臨時會以加強節日贈禮、交流等名義,將「議事運作費」從原本100萬漲到180萬元,漲幅高達8成引發部分代表不滿,認為款項都由主席核定使用,質疑有自肥情形。主席賴東位出面駁斥,表示業務費可受公評,絕無自肥。

員林市代會編列一筆「一般事務費」80萬元款項,內容包括接待參訪民眾、學生、機關團體及外賓費用,引發部分代表質疑;表示過去代表會編列該預算都在百萬左右,今年追加80萬,等於一年就有180萬可用,疫情期間交流少,外賓也不敢來,編列這筆預算令人匪夷所思。

對此賴東位親上火線駁斥,他說過去編列不足導致時常追加預算,業務費都是實報實銷,沒花完都要繳回,沒暴漲自肥問題。

賴東位指出,「議事運作費」是為讓議事順暢,屬於代表會使用;舉凡婚喪喜慶,社團饋贈,或民眾參訪都是使用這筆預算,並非主席個人可挪用。以鄰近田中鎮為例,今年維持100萬,北斗鎮代表會2016年50萬,今年100萬也有逐年增加趨勢。

市代會祕書張恩源說,其他議事運作業務各項預算,依「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規定,得編列合計總額10%,以公式計算可以編列到200萬,沒有超額問題。

有代表私下表示,按照各鄉鎮歲收情況可依規定沒錯,近年各代表會交流互相比拚,都有將議事運作費逐年增加的趨勢。但近年有遭審計部糾正,指議事運作費運用不當,代表會為監督機關,卻跟公所一樣在發放兒童節禮物、或是拿來交流吃飯,確實有名目不符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