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涉利用前男友詐領助理費 議員戴寧遭檢方追加起訴

嘉義市議員戴寧涉嫌詐領助理費,被起訴貪汙罪起後再被追加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嘉義市議員戴寧涉嫌詐領助理費,被起訴貪汙罪起後再被追加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嘉義市議員戴寧涉嫌詐領助理費518萬餘元,檢方再查出她初次選上第8屆議員後,即利用王姓前男友的帳戶,不實申報助理費1年多詐領46萬5000元,1日追加起訴貪汙罪。同日法院開庭,溫姓女助理證稱提供兒子的帳戶申報助理費,按月提領出來交給戴寧,但戴寧矢口否認。

檢方調查,戴寧於2010年3月1日起擔任嘉義市第8屆市議員,並未實際聘用王姓男友擔任助費,卻要求王男提供中華郵政的帳戶,向嘉義市議會申領每月2萬元的助理費。2人於當年5月分手,但王男未拿回帳號,戴寧持續運用此帳戶申報助理費至2011年12月,1年多詐領46萬5000元助理費。

檢方調查,王男自稱與戴寧交往10多年,戴寧當選第8屆市議員及2010年農曆春節前後,即多次告知王男要用他的名義申報助理費,他的帳號、存摺及印鑑、提款卡都交由戴寧保管使用,但實際上王男並未做助理工作。

戴寧坦承王男是其前男友,但否認用王男的名義不實申報助理費,辯稱其當選後議員服務處的助理聘用,均是其父親戴建三(已故)在處理。

昨下午嘉義地院開庭審理,溫姓助理證稱她曾擔任戴建三的助理,戴寧當選議員後,轉為戴寧助理,任職期間自2010年初至2016年4月。她因欠人情,後來還提供陳姓兒子郵局帳戶,作為服務處申報助理費帳號,每月初2萬元助理費匯入帳戶後,都會提領出來交給戴寧,戴寧則拿錢出來支付兒子每年增加的稅捐。

戴寧則否認犯行,並認為溫女的證詞反覆、不實在,將委由辯護律師以書面陳述她的證供。

檢方起訴戴寧自2010年3月1日至今年2月,擔任3屆市議員期間利用親友當人頭詐領助理費及三節獎金,共詐取518萬7774元,並求重刑24年,但戴寧堅決否認犯行,目前羈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