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議員戴寧交保逆轉 地院重新裁定羈押禁見

嘉義地方法院13日重開羈押庭,裁定市議員戴寧羈押禁見,地院法官兼發言人洪裕翔出面說明裁定理由。(張亦惠攝)
嘉義地方法院13日重開羈押庭,裁定市議員戴寧羈押禁見,地院法官兼發言人洪裕翔出面說明裁定理由。(張亦惠攝)

嘉義市無黨籍議員戴寧涉嫌詐領助理費500多萬元,嘉義地檢署9日訊後聲請羈押,嘉義地方法院10日裁定80萬元交保,嘉檢提抗告成功,台南高分院12日發回地院重裁,13日上午,嘉義地院開羈押庭,合議庭重新裁定羈押禁見。

戴寧委任律師陳澤嘉表示,將提起抗告,14日上午會將抗告書送到嘉義地方法院。

已連任3屆市議員的戴寧,日前遭檢察官以涉詐助理費500萬元且有串證、逃亡之虞聲請羈押禁見,嘉義地院法官10日裁定80萬元交保,檢方提出抗告成功,嘉義地方法院13日上午組合議庭,重開羈押庭。戴寧步入法院時表示,「有信心,也謝謝大家關心。」

嘉義地方法院指出,被告庭訊時,對先前所稱不記得的事實,突然恢復記憶且供述明確,說詞與另名證人之前所述相同,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加上被告雖辯稱助理聘用是其助理所為,但與其他證人證述不同,尚須傳喚被告的父母及其餘相關證人到案,以釐清案情。

嘉義地院認為,依被告與這些人的密切關係,有高度勾串的可能,審酌被告的涉案程度高,涉案期間長達9年,基於比例原則權衡後,裁定裁定予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及收授物件。

戴寧委任律師陳澤嘉說,法院裁定羈押理由不充足且牽強,戴寧完全無法接受這次的羈押裁定,也已委由他提出抗告,陳澤嘉已跟法官表明14日一早會把抗告書送達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