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警戒延長 地院暫緩開庭及調解

基隆地方法院二十七日發出新聞稿表示,因應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延長,原則上暫緩開庭及調解。但具時效性如已定期宣判或羈押中被告案件、緊急性如證據保全事件,或其他認有即時處理必要之案件,不在此限。另外,基隆地檢署為降低疫情風險,即日起至六月十四日,取消所有庭期,提醒民眾注意。

基隆地院指出,原訂庭期,各承辦股將先以電話通知案件當事人庭期取消,再補以書面通知,以利當事人知曉。如確有時效性、緊急性或必要性而須開庭者,書記官將另以適當方式聯繫,避免當事人無所適從,並加強適用「法院刑事遠距訊問擴大作業要點」規定,採取減少接觸、避免群聚感染之相關措施。原訂之民事強制執行拍賣程序均已公告停止。

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謝雨青表示,取消庭期的範圍包括所有偵查、執行、觀護等案件,舉凡被告、告訴人、證人、受刑人、假釋報到、採尿等,除特殊時效性、緊急性、必要性案件由該署個別通知需開庭進行必要處理外,全部都取消。

謝雨青說,民眾如已接獲上開期間之傳票或通知,請不需到庭,也不必向基隆地檢署請假,檢方將另行擇日寄發傳票或通知;若當事人屆時仍到署者,將由法警勸導離開。

此外,若期間民眾有申告案件需求,可採取撰寫告訴狀、告發狀寄送到基隆地檢署,亦具備同一法律效力,省去舟車勞頓之苦,同時能夠降低疫情擴散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