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收養人 去年首度超越國外

中國時報【林良齊╱台北報導】 近年來每年約有200多位兒童、少年被收養,衛福部統計,2018年國內收養人首度超過國外收養人。但國內收養以1至3歲、一般幼兒為主;如果兒童出現發展遲緩、疾病等身心狀況,大多仍由跨國境出養為主。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2011年修正,明定「出養,以國內收養人優先收養為原則」。以2012年為例,共有273名兒少出養;出養原因大多是「經濟狀況不佳」、「家庭無法提供照顧或教養」、「單親扶養困難」等,包括148名一般、26名發展遲緩、12名身心障礙、46名疾病等。其中發展遲緩兒有26名、身心障礙者有12名、罹病者有39名遭跨國境出養,占比高達8成以上。 不好養 8成送國外 觀察2018年,該年有245名兒少遭出養,出養原因則以經濟狀況不佳、家庭無法提供照顧或教養及未婚生子為主因。其中包括150名一般、41名發展遲緩、7名身心障礙及21名疾病,發展遲緩有35名、身心障礙有4名、疾病有18名遭跨國境出養,占比為57%至86%之間。 雖然去年國內出養人數首度超過跨國境出養,但發展遲緩、身心障礙與疾病等嬰幼兒仍以跨國境出養為主。兒童福利聯盟執行長白麗芳說,除了觀念,也與各國社福制度相關。以荷蘭為例,如果家裡有身心障礙孩童,政府會協助規畫無障礙空間,甚至為身心障礙者設計不同的汽車。 資源少 準備度較低 善牧基金會台南嬰兒之家社工部主任劉宜菁則認為,學習遲緩、身心障礙以跨國境出養為主,原因包括國內對身心障礙、特殊疾病的孩子準備度較低,國外的早療資源較多,但還是希望為孩子能在國內找個家。 社家署家庭支持組組長簡杏蓉說,近年社家署宣導正確的收養觀念「孩子不是商品」,提醒收養家庭孩子不能恣意選擇,也首度在去年翻轉國內出養與跨國出養的比例,多數收養家庭仍偏愛父母沒有吸毒、入監背景的孩子,但每個孩子發展無法預料,收養家庭不該用此排斥特殊背景的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