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保育土地 保障合法及使用權

有關昨(六)日有媒體報導嘉義縣阿里山地區民眾反映,國土計畫台十八線既有聚落被劃入國土保育地區第一類,質疑將無法開發利用一節,營建署特別強調,劃入國土保育地區之土地,仍將充分保障民眾既有合法及未來土地使用權利,不會因國土功能分區分類的劃設而受影響,請民眾放心。

營建署表示,國土功能分區是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參考現行區域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及環境敏感條件,並依照國土計畫法、全國國土計畫訂定之劃設條件進行劃設,即目前為相關目的事業法令將劃設為第一類或第二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