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姓鄉枇杷災損納現金救助 1/27至2/5申請

去年九至十月高溫(遲發性)造成南投縣枇杷受損,為照顧作物嚴重受損農民,農業部於一月二十六日公告南投縣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六條辦理現金救助,救助對象應符合相關規定並實際栽培管理。縣府籲請公告地區內符合資格者儘速申請。

本案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為國姓鄉的枇杷,每公頃救助十萬元。請符合資格農民於公告翌日起十日內,也就是一月二十七日至二月五日止,攜帶土地所有權狀或地籍謄本正本、身分證、私章、農會帳號等文件,向當地公所提出申請,假日照常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縣府農業處表示,現金救助對象應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五條規定的農民,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二十%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二十%者不予救助。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或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