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公投綁大選案創制或複決? 中選會聽證釐清

中選會3日召開聽證會,釐清國民黨所提公投綁大選的公投提案屬於創制或複決。(王韋婷攝)
中選會3日召開聽證會,釐清國民黨所提公投綁大選的公投提案屬於創制或複決。(王韋婷攝)


中選會今天(3日)針對國民黨主席江啟臣提出的公投綁大選公投案舉行聽證會,釐清此案是否符合憲法規定的適格公投、屬於創制案或複決案、是否違反「一案一事項」等爭議。與會專家學者多指出,此案應為創制案,且並未違反「一案一事項」的原則;國民黨方面則表示,若中選會還有疑義,願意表明「排除修憲公投」。#記者王韋婷的採訪報導#

國民黨主席江啟臣領銜提出「你是否同意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1個月起至6個月內,若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公民投票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公投案,中選會委員會日前決議,江啟臣的提案需進一步確定屬於創制案或複決案;中選會3日依法辦理聽證釐清爭點。

出席聽證會的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員蘇彥圖表示,江啟臣的提案針對公投法提出反對意見,應採取複決較適當,若認為是創制案,公投主文應該更清楚,讓立法機構有更大決策空間。蘇彥圖說:『(原音)提案領銜人還是堅持要用立法原則創制,這個原則的創制,本身規範可能要更清楚,或者要開放讓立法機關有更大決策空間。』

江啟臣表示,公投提案屬於創制或複決應回歸公投案通過後的效果,創制案若通過,立法院依法立法,過程中必然會修正有衝突的其他法規,因此中選會不應硬性規定創制或複決,限縮人民直接表達意見的權利。他說:『(原音)好,我複決,但我內容不改,還是公投綁大選,這個公投案通過,你原來條文無效,為了因應公投條文通過,我還是要設定新的方式來執行公投啊。』

出席聽證會的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清秀則認為,江啟臣的提案是創制案,因為複決案只是廢止某項法條,只有創制案才能達成公投主文所說,希望與全國性大選合併舉行的目的。

至於提案是否包含修憲公投也要與全國性大選合併舉辦,是否違反「一案一事項」的原則,蘇彥圖和陳清秀都認為,只有人民公投才會有公告成立的時程問題,所以本案並沒有違反「一案一事項」原則。

代表國民黨發言的律師葉慶元表示,本案屬於創制案,希望確立公投綁大選的立法原則,且符合憲法規定的適格公投,且修憲公投的程序本來就規範在憲法增修條文之中,本案也沒有違反「一案一事項」原則。葉慶元進一步表示,如果中選會還有疑義,國民黨願意排除修憲公投適用。

原始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