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服役條例修正草案 落實給付照顧

(軍聞社記者陳建興臺北15日電)

針對有網路媒體報導「行政院偷渡4年揮刀條款」乙情,國防部15日說明,此一修正草案立法精神,在於照顧軍人退除給與,避免因時間的經過而形成實質減少現象,故而採取每4年依照物價指數檢討調整,並非每4年要砍一次年金。同時,當退除給付金額,調整超過5%,或低於給付金額時,也均須經過立院同意,報導內容顯然偏離事實。

國防部指出,110年4月7日立法院審查「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修正草案,有關退役袍澤支領退除給付金額,應隨消費者物價指數累積變動,當達正、負5%時調整,其調整比率,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考量國家經濟環境等因素來決定,或者建立至少每4年檢討的機制,主要是在避免消費者物價指數累積變動達正、負5%以上,需時甚久,所以增定至少每4年檢討,以符司法院釋字第781號退除給與不隨時間經過,而產生實質減少的情況,以落實軍人退除給付照顧。

國防部說,修正草案第39條第2項也明確規範,退役袍澤所支領退除給付金額,依規定調整後,超過原領給付金額的5%,或低於原領給付金額時,應經立法院同意,擴大參與修訂層面,並無「行政院偷渡揮刀條款」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