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減免申請倒數 9/22截止逾期等明年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地價稅減免申請進入倒數階段。財政部提醒,符合法令規定適用地價稅特別稅率,或符合減免條件的民眾,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也就是今(2022)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否則逾期申請要等到次年才能適用,呼籲納稅人須多加留意。

地價稅每年開徵1次,一般用地稅率是從千分之10累進到千分之55,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僅千分之2,繳納期間為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在8月31日登載於土地登記簿上的土地所有權人,不論實際擁有土地時間的長短,就是當年度全年的地價稅納稅義務人。

財政部指出,近5年來,土地所有權人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及減免案件,每年平均約44萬件,但扣除核准當年度適用案件平均35萬件,以及否准適用案件5萬件之外,每年約有4萬件錯過申請期間,須等到隔年才能適用租稅優惠,民眾要特別注意時間。

據瞭解,已依規定申請並經核准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若過去符合條件的原因未變更,不須重新申請,但原因或事實已消滅,像是戶籍遷出或土地信託等,就必須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或恢復徵稅。

此外,財政部也宣布放寬因疫情遭除籍者,可在明(2023)年9月22日前申請2021年、2022年地價稅續按自住用地稅率課徵,除了紙本申請外,也開放線上申請,且免憑證、免插卡,附件直接上傳,申請流程更為方便。

財政部表示,近年受新冠肺炎影響,許多國人無法返台,依戶籍法規定出境2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為避免影響自住用地稅率適用,日前特別放寬土地所有權人因疫情遭遷出戶籍,且無其他符合條件者設籍,可在明年9月22日前檢附申請書及切結書,獲稅捐機關核准後,2021、2022年地價稅可續按千分之2自用稅率課徵;已按一般稅率課徵案件,差額可不加息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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