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輿案徐耀昌不上訴 盼紛擾落幕

坤輿掩埋場設置爭議不斷,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要求苗縣府停止坤輿業者開發,縣長徐耀昌昨天宣布針對判決不會再上訴。(李京昇攝)
坤輿掩埋場設置爭議不斷,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要求苗縣府停止坤輿業者開發,縣長徐耀昌昨天宣布針對判決不會再上訴。(李京昇攝)
坤輿掩埋場設置爭議不斷,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要求苗縣府停止坤輿業者開發,縣長徐耀昌昨天宣布針對判決不會再上訴。(李京昇攝)
坤輿掩埋場設置爭議不斷,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要求苗縣府停止坤輿業者開發,縣長徐耀昌昨天宣布針對判決不會再上訴。(李京昇攝)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21日針對坤輿廢棄物掩埋場設置案,判決苗栗縣政府敗訴並要求坤輿停止開發,全案可上訴,不過苗栗縣長徐耀昌27日宣布不上訴,盼紛擾就此落幕,反坤輿自救會不領情,稱縣府假慈悲。

苗縣府前天正式收到判決書,徐耀昌昨天與環保局長陳華盛、警察局長陳武康等人召開記者會說明,徐耀昌表示,對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結果,他表示尊重,並強調縣府過程中絕無放水或偏頗,也沒有違反任何法令,盼外界別再無的放矢。

徐耀昌說,坤輿公司在2001年提出的同意設置文件,申請面積1.7958公頃,日處理量190公噸,都沒有達到當時規範應實施環評的2公頃及200公噸的標準,但自救會依環評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認定坤輿除申請計畫的範圍外,包括聯外道路、水泥建物和地磅所在土地,都應納入申請開發範圍,因此總面積超過2公頃必須經過環評,法院才會要求坤輿停止開發。

徐耀昌強調,法院宣判當天,縣府第一時間發函中止坤輿執行試運轉計畫,整個申設過程,環保署也介入調查,縣府都逐項檢附資料佐證,環保署也都把結果告知自救會,一切都依法行政。

徐耀昌指出,坤輿案20多年來,縣府立場一直都秉公遵照法令執行,也相當理性,只是少數民意代表為政黨、選舉或是個人聲量,刻意操作或攻擊縣府,他希望在縣府決定不上訴後,過去的紛擾跟不理性都能就此落幕。

反坤輿自救會會長陳清鑫說,坤輿設置案已有20餘年,法院在21日的判決是遲來的正義,縣府早該有所有作為,根本不該讓衝突事件發生。陳指出,地方抗議多年,一再向縣府陳情,也無數次到縣府廣場抗議,但徐縣長從未傾聽民眾陳情,這次宣布不上訴,無疑是假慈悲。

記者昨天多次聯繫坤輿公司高層,但無人回應此事,不過依縣府在上個月核發試運轉許可,落日條款最後期限為9月13日。環保局長陳華盛指出,縣府雖不再上訴,但坤輿仍可上訴,期間業者如沒有順利取得處理許可,其同意設置文件將失效,並必須將場區恢復原狀,若想重新申設,所有環評、文件都得重新來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