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火災指定捐款100%用於受災民眾

高市府表示,截至廿六日下午三時,城中城火災事故指定捐款共計一萬二千一百零六筆、總金額已逾二億六千七百九十九萬餘元,善款運用規劃經高雄市社會救助金專戶管理會審議通過,決議100%用在受災民眾,運用原則為76%用在罹難者及傷者慰助金、14%用在租屋依親補助、10%用在緊急旅館安置、醫療費用、喪葬費用等罹難者家屬及受災者必要協助,其中罹難者慰助金規劃每人四百萬元。

高雄市社會救助金專戶管理會於廿五日召開今年第一次臨時委員會議,審議城中城火災事故指定捐款運用原則,當天十五位委員出席十三位,包含八位府外委員有二位學者、四位理事長、一位會計師及一位律師,另有市府社會局、主計處、衛生局及法制局五位代表;全數委員都贊同善款全數分配用於受災戶,並表示受災民眾身分確認後應盡速發放慰助金,適時發布訊息說明善款處理情形;另委員也很關心救災工作人員的心理輔導及減壓,這部分已和衛生局心衛中心合作,支用市府預算進行工作人員的減壓團體及個別心理輔導。

高市府社會局說明,火災事故發生後,指派三百六十一名社工人員提供罹難者家屬、傷者及受災住戶情緒支持、關懷陪伴及短期安置等服務,並動用市政府第二預備金發送罹難者慰問金每人二十五萬元、傷者慰問金每人六萬元及受災戶每人一萬元,另外媒合高雄市社工師公會社工人力支援,透過公私協力支援陪同受災民眾返家取物。

經過短期安置後,受災戶急切找尋租屋處,依著受災戶對房屋的區位、樓層、租金等期待,由社工一一陪同看屋,也提供包租代管的社會住宅供選擇,市長陳其邁也陪同災民看屋,關心災民租屋情形,並指示延長租屋依親補助至二年,讓災民能安頓身心復歸生活,至廿五日已受理六十七戶申請,核定三十八戶、不符合八戶,疑義尚須核對二十一戶。

高市府非常感謝社會大眾的愛心,社會救助金專戶已停止城中城火災事故案指定捐款,並依運用原則盡速將善款全數運用於罹難者、傷者及受災住戶必要協助,全力協助城中城受災民眾儘速回復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