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生活費調升4千元 明年雙薪4口省稅1500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明(2023)年綜所稅申報再添小確幸。財政部公告,今(2022)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調高至19.6萬元,較去(2021)年增加4,000元,明年5月報稅時適用,預計230萬納稅戶受惠,減稅利益約15億元。若加計因應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漲幅達3%調升綜所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等,合計減稅利益達117億元。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2017年12月28日上路,立法保障國家不可對民眾「維持基本生活所須的費用」課稅。而所謂基本生活所須費用,是依主計總處最近1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60%計算。

依照主計總處今年8月公布的2021年家庭收支調查結果,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32.6萬元。財政部則公告,2022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須的費用金額為19.6萬元,比去年增加4,000元,民眾在明年5月申報「111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預估受益戶數為230萬戶。

為計算基本生活所須費用在綜所稅計算時是否有被保障,財政部有一套對應公式,如果對應公式中的免稅額、扣除額合計數,低於「19.6萬元×申報戶內人數」金額,就可在報稅時,增加減除差額,以完整保障納稅人權益。財政部指出,今年對應公式為「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長期照顧、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與去年相同。

在多項減稅利多同步驅動下,民眾明年5月報稅將會很有感,以育有2名就讀大學子女的雙薪4口之家為例,若綜合所得總額150萬元(利息所得1萬元),報稅時,除免稅額36.8萬元(9.2萬元x4)、標準扣除額24.8萬元、薪資特別扣除額41.4萬元(20.7萬元x2)、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5萬元(2.5萬元x2)、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1萬元之外,可再扣除基本生活費差額10.8萬元,綜合所得淨額剩30.2萬元,較前1年度減少3萬元,乘以5%稅率,約可省稅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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