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生活費調高7千 全臺205萬戶受惠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減稅的小確幸來了。行政院長蘇貞昌今(17)日在行政院會表示,財政部已宣布,今年度每人的基本生活費將由17萬5千元調高到18萬2千元,也就是1個人調高7千元,換算4口之家,綜合所得稅額可減少2萬8千元,全臺有205萬戶受惠,是歷年最高,明年5月申報綜所稅就可適用。

財政部於昨(16)日宣布,今年納保法保障不可課稅的「每人基本生活費用」為18萬2千元,較去年增加7千元,新增減稅利益25.51億元,整體減稅利益高達96.57億元。

蘇揆表示,今年全世界都是最艱苦的一年,臺灣卻能全國人民、舉國上下同舟一命、共同奮鬥,防疫做到最好,經濟成長也是全世界極少數可以正成長的國家,這時候,政府在核算基本生活費時,並沒有以課稅為目的,反而能注意到民眾生活、基本生活費並適時調高,是非常重要的態度,也是政府應該有的態度。

蘇揆說,調整惠及全臺205萬戶的國人,明年報稅時,馬上就可以適用,展現國人一起努力、一起受惠,也展現政府的效率與誠意,希望國人能好好把握、運用,讓臺灣更好。

蘇揆在行政院院會中表示,今年度每人的基本生活費將由17萬5千元調高到18萬2千元,若換算成四口之家,家庭綜合所得稅額可減少2萬8千元,全臺有205萬戶受惠。(行政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