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海關「差別化重點稽核」避免業者觸法令受罰

【記者陳水旺基隆報導】
為了積極輔導貨櫃集散站做好自主管理工作,基隆海關112年1月1日起採取「差別化重點稽核」,落實分級管理制度。

基隆關表示,依據「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自主管理貨櫃集散站、貨棧分級稽核管理作業要點」規定,對轄管之自主管理貨櫃集散站及貨棧業者,依據前二年度的評分分數加權評級,決定次年度稽核頻次,並將自今年1月1日,施以差別化重點稽核。

海關倉棧組指出:貨櫃集散站及貨棧業者依風險程度分成4類(A、B、C、D)等級,A級為風險最低者,減少稽核頻次,D級為風險最高者,將增加稽核頻次。所轄16家自主管理貨櫃集散站,其中11家評列為B級、5家為C級,針對B級業者每月實施稽核1次,每次擇定5項自主管理項目為之,較分級前每月固定稽核2次減少1次,另增加每季考核專責人員比例之20%;至於C級業者,每月稽核2次及每季考核專責人員比例之30%。

由於專責人員日常辦理自主管理事項是否落實,影響業者當年度整體評分甚鉅,稽核關員將加強查核專責人員執行自主管理監督事項專業度及敬業度,提升業者辦理自主管理事項品質,以符合貨棧貨櫃集散站保稅倉庫物流中心及海關指定「業者實施自主管理辦法」之立法本意。
基隆關副關務長張世棟補充說明,為強化貨物移動安全及防杜走私,關稅法修正第86條規定,提高貨棧及貨櫃集散站業者違反相關規定之罰鍰上限至新臺幣300萬元,透過分級稽核管理制度,強化輔導C或D級業者落實辦理自主管理事項及管控,以符合海關監管需求及避免業者誤觸法令遭受重罰,請業者落實配合,共創共榮多贏。
(2023/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