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關:進口純天然果蔬汁符條件者 可適用簡化查驗取樣程序 免徵貨物稅放行

進口廠商自今年五月八日起,進口純天然果蔬汁相同貨品達五批以上,經進口地海關取樣送請衛福部食藥署認證的檢驗機構化驗均符合國家標準者,可檢具相關報關資料,向進口地海關切結,並申請嗣後進口相同貨品,免再逐案取樣送驗並免徵貨物稅放行。此一規定,將有助減輕廠商檢驗費用負擔,並加速貨物通關。

基隆關指出,依據財政部賦稅署的核釋,進口純天然果蔬汁相同貨品,所謂的相同貨品是指「生產國別、品牌、純度」均相同。至於以原料型態進口的果蔬汁原料,商品包裝無品牌標示者,則以「生產國別、製造商、規格(即容量)、純度」認定。
基隆關表示,進口的純天然果蔬汁或原料,只要符合上述條件便可認定屬於相同貨品,可適用簡化進口純天然果蔬汁免逐案取樣送驗,並可適用免徵貨物稅放行的作業程序。

不過,基隆關仍提醒進口廠商,對於經申請核准免逐案送驗並免徵貨物稅的進口純天然果汁,海關仍會不定期機動抽驗,若抽驗結果不符合國家標準者,海關將對該批進口貨物依貨物稅條例規定補稅處罰,並函知財政部賦稅署取消該業者免逐案取樣送驗的資格,並且嗣後業者進口的相同貨品,便恢復逐案取樣送驗,且自資格取消之日起一年內,不能再申請適用上述簡化查驗取樣作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