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稱無力繳納欠稅卻移轉保險給子女 屏東分署管收後隨即繳清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屏東縣長治鄉有名女子104年因經營公司獲利有大筆收入,卻未繳納當年度的綜合所得稅,並因此被裁罰卻未繳納,移送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100餘萬元,這名女子到場辯稱自己無力繳納欠稅,回頭便陸續脫產,導致名下無遺留財產可供執行,行政執行官最終於向屏東地院聲請管收,並獲屏院支持裁定准予管收。女子才驚覺事情大條,藉由家人協助將所有欠稅一次全數清償。

這起欠繳綜合所得稅屏東分署給予這名女子多次機會提出清償計畫繳納欠稅,但她都均置之不理,行政執行官無奈才向屏東地院聲請管收。

屏東分署表示,這件欠說案被移送執行後,隨即扣押這名女子銀行存款,合計扣得約40萬,並命該女子到場報告。

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女子到場報告時,當場雖陳稱無力清償欠稅,亦無法辦理分期,卻沒想到她報告完就立即辦理保險移轉,將保險契約要保人都變更為子女,其中5筆保約在移轉4天後便辦理解約,超過110萬解約金均匯入子女帳戶。

這名女子一再陳稱無力繳納,卻又在移送執行一年多之後又購買了2筆新保險。入出境紀錄也顯示,在收到稅單之後,她竟多次出國旅遊,其中不乏長達9日以上之歐洲旅遊行程,所費不貲。

在執行官向她曉諭符合管收事由,因剩餘稅捐債權僅65萬餘元,評估義務人的資力後,應有可能清償,請她回去思考如何清償,沒想到給予一個月以上的時間,義務人還是都置之不理,分毫不繳,行政執行官為維護公權力,並警惕惡意欠稅人,最終於向屏東地院聲請管收獲准。

屏東分署呼籲欠繳公法債權之義務人應坦然面對執行,提出清償計畫始為上策,切勿心存僥倖,覺得金額不高可以置之不理,並以處分資產方式規避執行,除了事後都會被調查出來之外,還要面臨遭受拘提、管收及限制出境、出海之強制處分,得不償失。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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