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投資長照 可望百分百持有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6日電)金管會表示,壽險業如果可以投資長期照護機構,依現行規定,可以保險相關事業方式投資,保險業就可掌控或與長照機構有從屬關係,也就是說壽險業有機會100%持有長照機構。

媒體報導,壽險業錢進長期照護產業有譜,行政院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推動委員會會議4日決定,將修改「老人福利法」,開放壽險業等營利單位、公司法人投資經營長照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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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依據保險相關法規規定,保險業投資長期照護,有2種主要的方式,一項是可以投資專案運用及公共建設的方式,投資長期照護機構,最高可以投資被投資機構的35%。

另一方面,保險業可以透過投資保險相關事業方式,投資長期照護機構。金管會指出,曾經發過解釋函解釋,養老育幼醫療事業是屬於「經主管機關認定」的保險相關事業。

依據保險法第146條之6規定,保險業若以投資保險相關事業方式投資長照機構,金額可以達業主權益(淨值);不過如果控制或被投資機構具有從屬關係者,也就是保險業百分之百持有長照機構的話,最高不可以超過業主權益的40%。

然而目前壽險業爭取不只可以投資、經營長期照護機構,同時爭取如果民眾買保險,以長期照護的服務實物給付給保戶,也就是說不限制以保險金給付。金管會表示,以實物給付的方式,現在還在跟壽險公會討論。102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