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師福音?高雄全國首創擬規定外送員工時每日最高12小時、做12休1
【民眾網編輯喬偉綱/綜合報導】高市府近期完成《高雄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創全國先例規範外送員每日工時上限12小時,做滿12天需休息一天,將送市議會審查。
勞工陣線調查,4成4以上外送員單日工時超過12小時,恐增加疾病風險;高雄市政府的草案明訂,外送員每日提供外送服務不得超過12小時,且兩週內需安排2天停止外送。另外,平台業者須出資為外送員投保意外失能與死亡險最低300萬元、意外傷害險最低每日1000元;市府宣布天然災害停止上班上課時,須停止外送服務,但有正當理由,認無顯著或可預見風險者,不在此限。且當有外送員因職災死亡或1人以上受傷住院時,須於8小時內通報市府;提供食品運送的平台業者,需至少設置1名管理衛生人員。
另外,若外送員的交通事故比上一季增加,業者須提出降低事故計畫。而消費者與外送平台的電磁紀錄,須保存1年供調閱;平台須揭示商品價格、服務費、運費等資訊,以及取消訂單之退費機制、商品延遲交付之處理方式。若平台業者違反上述規定,將處以3萬至10萬元不等罰款,並可按次處罰。
市長陳其邁表示,高雄市政府決定以自治條例的方式送市議會來進行審議,保障外送員的勞動權,主要是有兩個12,第一個12就是12小時,就是每天工作上限,第二個12就是12天之後一定要有休假,不能連續的工作。他表示,這部分未來會送到市議會審議,最主要其實衍生的勞資爭議也好,或者是勞動權的權力也好,其實已經有非常久的很多討論,我們覺得應該是要針對外送平台外送員行業單獨規範,這樣才能保障這些外送員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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