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拿退休金被揪出 遭追討百萬

陳姓勞工長期在台南市某職業工會加保,年資超過30年,2019年退保請領老年給付選擇一次請領,向勞保局領走200多萬元,但經勞保局勾稽國稅局資料、詢問投保單位及勞工本人,因陳男無法拿出薪資單或薪資收入等具體資料,以投保薪資不實,改依基本工資試算,最後僅能請領約100萬,要求陳繳回多領的百餘萬元。

拿嘸任何薪資證明

陳姓勞工2019年離職退保時,勞保局核定按其保險年資30年,以及離職退保當月起前3年平均月投保薪資4萬5800元計算,核定一次請領老年給付45個月,計206萬1000元。

勞保局給付後,分別訪查投保單位、陳姓勞工本人,還透過國稅局財稅資料勾稽,除了無法提供本業所得收入資料外,並發現2016年度至2019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資料所得清單結果,並無陳某所得申報資料,勞保局以無法確認陳姓勞工月平均收入,確有變動增加且已達4萬5800元為由,因此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級及配合基本工資調整,直接更正其投保薪資,並要求陳繳回溢領的105萬7500元。

陳姓勞工則稱,依1111人力銀行薪資公秤網站查詢結果,工作年資7年的清潔工,月薪已達3萬5903元,他從事清潔行業工作,已有30年年資,退休前最後投保薪資達4萬5800元,並非不符合薪資行情。且歷次調升投保薪資,勞保局都無異議,如今卻在核付老年給付一次金已經過多月後,才以投保薪資不實為由而逕行更正,並通知退還溢領金額,有違對人民信賴保護。

勞保局普通事故給付組組長劉秀玲表示,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的勞工,按其退保當月起前3年的實際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此次要求被保險人提出薪資證明,當事人卻都拿不出資料,因此以基本工資試算。

提高投保會列入查核

劉秀玲也說,針對部分被保險人在領取給付前提高投保級距較多,尤其是老年給付,會主動列入查核對象,並請承保單位確認其薪資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