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違法潛水 基隆警巡聯手取締

基隆市和一路派出所發現民眾深夜在和平島公園海域浮潛打魚,依違反漁業法函送漁業署及基隆市政府裁罰。(記者郭基生攝)
基隆市和一路派出所發現民眾深夜在和平島公園海域浮潛打魚,依違反漁業法函送漁業署及基隆市政府裁罰。(記者郭基生攝)

記者郭基生/基隆報導

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和一路派出所前日晚間獲報,和平島公園海域有一民眾在海內浮潛已超過二小時,經警方到場發現民眾在該水域內浮淺打魚,已違反漁業法第九條規定,將相關事證函送漁業署及基隆市政府裁罰。

和一路派出所所長陳志峰接獲民眾報案,有一民眾在和平島公園海內浮潛,深怕發生生命危險,立即率同警員鄭旭翔、潘禹叡趕到現場處理。

基隆市和一路派出所發現民眾深夜在和平島公園海域浮潛打魚,依違反漁業法函送漁業署及基隆市政府裁罰。(記者郭基生攝)
基隆市和一路派出所發現民眾深夜在和平島公園海域浮潛打魚,依違反漁業法函送漁業署及基隆市政府裁罰。(記者郭基生攝)

警方抵達後會同管轄之海巡署八尺門安檢所及管理和平島公園公司員工至附近守望,發現一名胡姓男子上岸後,予以盤查,經查胡某持有合格漁槍,身著淺水衣、蛙鞋、鉛塊,且身攜網袋內有漁獲,顯然在該水域內浮淺打魚,違反漁業法規定,警方將胡某帶回派出所訊問,並將相關事證函送漁業署及基隆市政府裁罰。

第二分局呼籲,從事潛水活動應遵守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才能玩的開心又安心,對於陌生海域需多加留意,避免意外發生,另外,對於民眾所持有魚槍須定期向警察局換發執照,如因違法持有,恐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規定而受罰,千萬要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