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宣判的迷思

(圖/本報系資料照)
(圖/本報系資料照)

大巨蛋案宣判,我還沒有搜到完整的判決書,但是在看完法院記者會以後,實在感慨萬千,因為牽涉的犯罪事實,都是十幾年前的事了,當時主掌台北市政府的人,也早就離開市府了。傷害,也無法挽回。

大巨蛋從孵蛋到今天,紛擾不斷,因為利益太大,太多人想要上下其手,但是,其實所有的案子都有利益,也都有人想要上下其手,但我們現有的機制,真的可以防貪嗎?

馬市長任內的財政局長李述德,因「主管事務圖利罪」,被判9年。馬市長當年指示「全權授權」李述德跟遠雄議約。可是法院認為,李述德在一些關鍵條文,損害北市府與台北市民權益。

比如,北市府為了取得大巨蛋土地而舉債,一年要支付3.7億利息。但李述德卻在會議上說,馬市長跟遠雄董事長親自見面還有共識,最後竟然磋商成「零權利金」的結果,使北市府損失起碼30億元以上。

可是,李述德為什麼要圖利遠雄?天底下,哪有沒來由的愛與恨呢?因為找不到遠雄是不是有行賄,以及行賄給誰的證據,所以,法院也只能辦圖利罪。只是,沒有抓到錢的證據,當然只能當作圖利,而不是收賄。

遠雄董事長趙藤雄之前,就因為合宜住宅行賄案被判有罪,現在又被判7年。新北市國民黨議員周勝考,也因為收賄替遠雄奔走,被判10年。可怕的是,遠雄竟然想在海山煤礦舊址,開發12棟高樓,周勝考身為新北市議員,竟然不顧百姓安危,要為海山煤礦開發案,奔走行賄。

大巨蛋案只是冰山一角,之前的美河市案,也很嚇人,最近也有幾個新北市議員貪汙,被判有罪。我不是說,我們要假裝官員政客都不會貪汙,我只是覺得,我們人民不要把政客當成偶像跟神明。不要在那裡,跟著政客的得失興奮或沮喪,政客利益,是優先。而垃圾,不分藍綠白。

(作者為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