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網紅主播 遭追稅近億人民幣

大陸「雙11」剛結束,大陸官方對直播帶貨主播的大查稅馬上有新動向。杭州市稅務局22日表示,經稅務大數據調查確認逃稅,對2位網紅主播包含朱宸慧(雪梨)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擬處1倍罰款共計6555.31萬元(人民幣,下同);對林珊珊追稅加罰款2767.25萬元。兩人罰款合計達9322.56萬元。

大陸稅務機關並透露,還有其他個別的網路帶貨主播在文娛領域的稅收綜合治理中自查自糾不到位、涉嫌逃漏稅,正由屬地稅務機關稽查中。

朱宸慧22日在微博上發布《致歉信》,她表示,將及時補繳稅款、繳納罰款和滯納金。同時,為了進一步完善合規,將暫停直播間直播,進行規範和整頓。與此同時,林珊珊也在微博發布《致歉信》,表示除了及時補繳稅金及罰款,也宣布立即暫停直播間直播,進行規範和整頓。

實際早在9月時,大陸國家稅務總局就已要求直播帶貨等文娛領域進行自查並將加強徵收,更點出有2名從事電商和直播帶貨的網路主播涉嫌逃漏稅。此次公告也證實就是朱宸慧與林珊珊2人。

調查發現,朱宸慧與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間,透過在上海、廣西、江西等地設立個人獨資企業,虛構業務將個人薪資、勞務報酬轉為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所得來逃漏個人所得稅。

《人民日報》點評指出,一段時間以來,文娛領域時常出現偷漏稅現象,備受詬病。前有對范冰冰及其公司偷稅追繳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總計8.83億元;後有對鄭爽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2.99億元。如今,一些網紅主播也涉嫌偷逃稅,且金額不低。這意味著,有必要加強文娛領域從業人員日常稅收管理,特別對明星藝人、網路主播成立的個人工作室和企業,要定期展開風險分析,進行風險提示和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