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報告 事故點工程管理6大缺失

台鐵太魯閣列車四月二日發生出軌事故,造成乘客四十九人死亡與二百多人輕重傷;運安會昨(二十三)日上午舉行「○二○四台鐵第四○八次車清水隧道重大鐵道事故」事故報告記者會,運安會報告中顯示,事故點工程管理有六大缺失,另此次報告也與上次記者會公布資料相符,列車出了和仁隧道到撞上墜落軌道上的工作車輛僅有七秒鐘時間,列車駕駛儘管降速仍無法避免事故發生。

今年四月二日約九時二十八分,臺鐵局一列由樹林站開往臺東站第四○八次車太魯閣自強號,搭載四九八名人員,沿東正線行經和仁站到崇德站間,列車出和仁隧道南口於里程K五一+四五○點一處,撞及一輛先前由軌道上方施工便道,經邊坡滑落而停止於軌道上之大貨車,造成該列車八節車廂全部出軌,第八車廂至第三車廂停止於隧道內,事故造成司機員二名及乘客四十七名共計四十九人死亡,共有二百一十三人受傷。

運安會鐵道專業小組召集人李綱表示,事故工地管理有六大缺失,台鐵局在事故點原本有派人進行二十四小時工區落石監視並透過無線電通聯,但東新營造認為已完成鋼模折除,申請取消派人監視,台鐵工務段同意並自三月十五日起取消監視,不料四月二日便發生事故,也因人員撤掉無法緊急通報;李綱指出,在工程期間工程車也曾經違規停在邊坡斜坡上,預拌凝土車還有二次打滑紀錄,但現場沒有防護措施,也無設施設置缺失的紀錄;另外工地現場無門禁管理;東新營造任用非法移工,事故現場綁鋼筋作業人員均無工作證;工程商每日進場前要通報,但東新營造事故當天逕自進入工區作業;操作重型機具的工地主任李義祥和外籍移工無合法證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