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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魯閣號事故 李義祥過失致死判7年10月

民視新聞/趙永博 花蓮報導

造成49人死亡的太魯閣號翻車事故,歷經1年多的審理,花蓮地院上午一審宣判,包商李義祥涉犯過失致死罪、違反政府採購法合併執行7年10個月。負責此案的台鐵主辦工程司潘堂益,除過失致死外,還涉犯「偽造文書」合併刑期8年10個月。至於,李義祥和移工華文好肇逃部分法官認定無罪,花檢表示一定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