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偷吃允賠1600萬卻離家出走 妻火大提告追討完勝!

新北市一名聞姓男子外遇遭官姓妻子抓包,簽訂和解協議書允諾賠償她1600萬,其中1400萬以移轉房屋部分產權抵償,但聞男事後卻離家出走未履行完協議,官妻憤而提告追討,北院如數判准,全案仍可上訴。

聞男離家出走未履行完協議,官妻憤而提告追討,北院如數判准,全案仍可上訴。(圖片翻攝Google地圖)
聞男離家出走未履行完協議,官妻憤而提告追討,北院如數判准,全案仍可上訴。(圖片翻攝Google地圖)

據《中時》報導,官妻丈夫2013年10月外遇、12月簽訂和解協議書允諾賠償她1600萬,其中,移轉房屋一半產權抵900萬、1/4給2個小孩抵500萬,剩餘200萬按月給付1萬,但聞男卻在去年5月離家出走,官妻憤而提告請求履行協議,聞男反控妻子不但長期對他言語辱罵、情緒勒索,還擅自從他帳戶提錢,主張已履行協議付了1360萬。

法官審理認為2人協議移轉房產時並未約定貸款一併移轉,聞男稱被提錢的帳戶也是夫妻共有,另字據寫明月薪一半作為家庭支出顯非賠償,因此判決聞男應履行協議。